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论的分类

如题所述

奥尔波特的将人的特质分为以下三大类: 奥尔波特首先把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
1.共同特质是属于同一文化形态下人们所具有的一般人格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形成,并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的。从共同特质看,个体间的差异,只不过是指个人所具备这种特质的多寡或强弱不同而己。奥尔波特提出了人格的14种共同特质,如:支配-顺从,外向-内向,自信-自卑,合群-孤独,理论兴趣高-理论兴趣低等等。
2.个人特质是个人所独有的人格特质。奥尔波特特别重视个人特质,才能表现个人的真正特质。他指出:“严格地说,只有个人特质是真实的特质。因为第一,特质是个人的而不是地区社会的;第二,特质是以个人经验独特方式发展起来的动力倾向,所以共同特质不是真正的特质。”在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个人特质是完全相同的,即使两个人在共同特质上是相似的,但他们行为上所表现的,仍各具独特性。例如,有两个人的攻击性特质(共同特质)可能相似,但两人对人或对物作攻击表现时,仍有差异。所以个人特质不能在个人间彼此比较。奥尔波特主张心理学家应该集中力量研究个人特质。
奥尔波特认为个人所具有的个人特质并不是对一个人的人格起相同的影响和作用的。他进而把个人特质按其对人格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区分为三个重叠交叉的层次:首要特质、重要特质和次要特质。
a.首要特质,它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代表整个人格,往往只有一个。它在人格结构中处于支配地位,具有极大的弥散性和渗透性,影响到个人行为的所有方面。不过,这种首要特质,未必每个人都具有。有些人因具有单个首要特质而成为著名人物。例如,创造是爱迪生的首要特质,多愁善感是林黛玉的首要特质。
b.重要特质,它是人格的构件。每个人都有几个彼此相联系的重要特质构成其独特的人格。它虽然不如首要特质那样对行为起明显的支配作用,但本身还相当概括,对人格有一般意义的倾向。例如,为学生写操行评语时,所考虑到代表某个学生人格的那些特质(如:准时、整洁、勤奋、诚恳等等),即属于其个人的重要特质。奥尔波特认为每个人所具有的重要特质,一般在5~10种之间。由此可见,每个人的重要特征并不多。
c.次要特质。顾名思义,次要特质不是决定人格的主要特质。它最不明显,渗透性极小,对个体行为影响小。与首要特质和重要特质相比,次要特质是从更为狭窄的各种刺激来说的,它包括一个人独特的偏爱(如对某些食物、衣着的偏爱)、一些片面的看法和由情境所制约(如某人有恐高症)的特质等等。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说明人的特点,也说明人的待业的策动的。人格是策动的、增长的的系统。他认为一种人格理论有它分析动机性质的中心。他提出了理想的动机理论的四个要求:
(1)必须承认动机的现实性。反对S·弗洛伊德主义认为儿童时期的动机决定人一生行为的观点,主张动机是现在的动机,过去的动机只有现在还存在才能解释行为;
(2)必须承认几种动机的同时存在。反对把动机归纳为一种类型,如:“性”、“自我实现”“自卑”等等。他在其《人格的模式与成长》一书中指出:“动机的种类是如此的广泛,以致难于发现普遍的构同特性”;
(3)必须承认认知过程的重要性。与前人不同,他强调动机与认知过程的密切联系。认为不了解一个人的计划、意愿、价值观等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人的动机;
(4)必须承认每一个人具有独特的动机模式。正如两相人不会具有相同的特质结构一样,两个人也不会具有相同的动机结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动机模式。 奥尔波特采用了一个他认为能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动机性质的要领这就是“机能自主”(全称为“动机的机能自主”)。所谓“机能自主”简要地说就是一个人现在进行这一行为的原因与原来进行这种行为的原因是不相同的,即过去的动机与目前的动机在机能上没有联系。一个人今天的动机机能是自主的,它独立于过去。例如,一个大学生刚学习一门课程时,很可能是因为这门课程是必修的,或因为家庭需要,或由于时间宽绰而选学,但也许在最后,他会完全被它吸引,甚至终身迷恋这门学科。这里原发性动机也许丧失殆尽,达到目的的手段本身却变成了目的。他认为,当动机成为自我统一体的一部分时,对这些动机的追求是因为它们本身的缘故,而再也不是为着外部的鼓励或奖赏。他区分了两类机能自主:
(1)持续的机能自主。它是指个人盲目从事的重复性活动,并且这些活动曾一度为实现某个目的起过作用,但现在已不再发生作用了。这种活动的发生独立于奖赏和过境经验之外,是一些没有太大意义的低水准的活动。例如一个人在退休后仍然每天早晨七时起床就是一个例子。
(2)自我统一的机能自主。它包括个人的兴趣、价值观、目标、态度和情操等引起,但认为由机能自主的动机控制的行为,才是人类行为的特征。因此机能自主的动机应该是人格心理学家研究的中心问题。 奥尔波特还论述了统我的形成过程和健康的人格。他把人格定义为一种“动力组织”,并把这种人格组织在其《生成:人格心理学的基本看法》(1955)一书中命名为“统我”(即“自我统一体”),有别于古代及后来人们称之谓“灵魂”和“自我”的晦涩用语。统我的人格统一的根源,是人格特质的统帅。他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完善的统我机能只有从出生到成年经过躯体自我感觉(1岁)、自我同一性的感觉(2岁)、自尊的感觉(3岁)、自我扩展的感觉(4岁)、自我意象的感觉(4~6岁)理性运用者的自我形成(6~12岁)、追求统我的形成(12岁至青春期)作为理解者自我的形成(成年)八个阶段的发展才能达成。
奥尔波特的人格理论体系是面向健康人的。他反对弗洛伊德主义所持的精神病患者和健康人之间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不同的观点,认为精神病患者与健康人之间根本没有机能上的类似性。精神病患者与健康人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动机存在于过去而后者的动机存在于未来。他强烈主张健康成人的人格原则,不能由动物园、儿童、过去或精神病患者的研究引申而来。他提出了与人本主义自我实现的要求十分相似的健康人格的六个特点:
(1)自我扩展的能力。健康成人参加活动的范围极广。
(2)密切的人际交往能力。健康成人与他人的关系是亲密的,富有同情心,无占有感和嫉妒心,能宽容自己与别人在价值观与偏偏上的差异。
(3)情绪上有安全感和自我认可。健康成人能忍受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冲突和挫折,经得起一切不幸遭遇。他们还具有一个积极的自我形象。
(4)体现知觉的现实性。健康成人看竺事物是根据事物的实在情况,而不是根据自己希望的那样来看待事物。他们在评价一种形势和决定顺应这种形势时扔为明白。
(5)体现自我客观化。健康成人对自己的所有和所缺都十分清楚和准确,理解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差异。
(6)体现定向一致的人生观。健康成人表现出定向一致,为一定的目的而生活,有一种主要的愿望。这种定向一般来说是属于宗教的,但不一定就是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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