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教育的各种学说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圣人——孔子曾经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提出“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也许这是最早关于个性化教育的理念和思想了。
“因材施教”的含义今天人们通常理解为:“因”:“根据”;“材”:“资质”;“施”:“施加”;“教”:“教育”。指针对学习的人的志趣、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教育。出自《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夏问孝”朱熹集注引宋程颐曰:“子游能养而或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但是也有人认为“因材施教”的含义并不指“针对学习的人的志趣、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教育”,而是“对过度行为、过度思想、过度才能的需要进行抑制,同时也是对不足方面的需要进行弥补”,即“过犹不及”和“中庸之道”。例如在《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颜回叹息其“勇”不足,不能及时批评老师的过错;同时却一再地批评子路勇气过度,不足取。
几千年来,“因材施教”一直被人们特别是中国从事教育工作的先人们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或教育理想倍加推崇,不断在“私塾教育”中进行实践,但是,直到今天却依然还是没有真正形成“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系统或教育制度,而且,今天普遍实行的“制度化教育”、“划一性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恰恰与“因材施教”背道而驰。因此,今天同样有人把个性化教育简单概括就是根据孩子独有的个性“因材施教”实际上是一种教育理念的回归。
显然,“因材施教”这个概念如果只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或教育理想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被广泛接受的,甚至是倍加推崇的,但是,如果作为一个指引教育系统建设和实施教育实践的概念和准则,这个概念则过于简单、笼统和缺乏操作性。
局限性
把个性化教育简单理解成“根据孩子的独有个性因材施教“,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局限性:
首先、只是根据孩子的独有个性来实施教育,这一教育前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个概念提出教育应该根据孩子的独有个性来实施,而不是无视孩子的个性存在、千篇一律的、模式化的、划一性的教育,这是对学校教育的模式化的、划一性的、无视学生个性的教育体制的一种挑战,是有进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但是,只是根据孩子的独有的个性存在来实施教育是否就合理?是否就科学呢?显然是不够合理也不够科学。这个定义所强调的孩子的独特个性更多的是指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等的个性特征。但是,人是社会的,人作为构成社会的一员,在不同方面和程度影响和改变社会,同时人又得适应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同时,人也是利益相关的,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的利益关系中,孩子的教育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家族利益、家庭利益、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个性化教育的前提条件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个人潜质特征和自我价值倾向(即所说孩子的独特的个性特征),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孩子所处的社会环境变化和未来社会发展趋势、以及与孩子利益相关人(孩子的家长或监护人)的目标、要求、期望与需要,如果不同时考虑以上这些因素,所谓的因材施教是行不通的。
其次、“因材施教“自身存在着教育主体的不确定性、模糊性或自相矛盾。“因材施教“中的”“因材”是指要了解和掌握孩子的个性潜质特征,其主体似乎是指孩子,而“施教”是指实施教育或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其主体似乎又是指老师;“因材施教“可以理解为以孩子为教育主体的“因材施教“,也可以理解为以老师为教育主体的“因材施教“,因此,“因材施教“其主张的教育主体是模糊不清的、不确定的、是不明确的。
第三、“因材施教”其中包含了“因材”和“施教”两个关键环节,但是如何来“因材”呢?又是如何来“施教“呢?谁来施教?施教又教什么呢?如果要根据这一概念的指引创建一个具体的教育体系、运营一所学校或者直接教育一个学生,依据这一概念显然只能停留在“概念”本身,缺乏指导性,更没有操作性,与教育的实践性和实证性是不符合的。
正因为“因材施教”说存在以上这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把个性化教育简单理解为“因材施教”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不能作为“个性化教育”的概念解释和科学定义。 “个性教育”说是心理学派提出来的,一些心理学派教育专家把个性化教育定义为:所谓个性化教育就是弘扬、发展和优化学生独特个性的教育。持这种观点的定义也比较多,不过大体上含义是相似的,类似的定义有:
个性化教育就是要使学生具有个性,帮助学生发掘、形成和发展个性,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教育,就是教育者承认学生在社会背景、智能背景、态度价值、情感和生理等方面存在个别差异的前提下,做到既“有教无类”,又“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
个性化教育的实质是以受教育者的个性差异为重要依据,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自己个性才能发展的独特领域,以个性充分发展,人格健全为目标的教育。
所谓个性化教育就是弘扬学生独特个性的教育,是“在发现和尊重受教育者现有个性以及有利的物质条件基础上,尽可能地促进受教育者的体能、智能、活动能力、道德品质、情感意志等素质自主、和谐、能动地发展,最终形成优良个性的教育。”
所谓个性化教育就是要充分注意学生的差别,承认学生在智力、社会背景、情感和生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了解其兴趣、爱好和特长,并根据社会要求适应其能力水平进行教育,使之得到发展,而反对强求划一式的教育。
……
这些个性化教育概念强调发展学生个性,而不是无视学生个性存在采用千篇一律的大规模制造的教育,这些概念也主要是针对目前班级授课制和划一性教育制度下无视学生个性的教育提出来的,但是“个性”是人的一种客观的、事实的、自然的存在,把教育目的只为发展“个性”显然是具有局限性的,把“个性化教育”等同于“个性教育”,更是失当。
因此,“个性教育”说是对个性化教育概念的片面解释甚至是对个性化教育概念的误解,也不能作为个性化教育的科学定义。 一些从事课外辅和家教服务的教育实践者把个性化教育定义为:个性化教育就是一对一的教育,或者是一对一的个别化辅导的教育。
这个定义片面的把个性化教育的某些教育方式、教学组织形式(如一对一、多对一等)当作个性化教育的定义,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误导,这个概念主要针对学校教育按年级和班级的授课方式的自身所存在的系统性缺陷提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学校教育一致的,不是要发展和优化学生个性的,是要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分数为主要目的的,其教育目的是更加强调“应试教育”的,是“应试教育”、“功利化教育”的实际经营者,他们通过所谓的“一对一”、“多对一”的“个性化教育”的组织教学方式,通过一些投机取巧甚至是杀鸡取卵的教育教学措施在短期内提高学生学科成绩来获取商业利润为根本目的。
因此,把个性化教育简单理解为“一对一教育”是更加不可取的,或者说只要是“一对一”、“多对一”的个别化辅导就是个性化教育都是不可取的。 美国著名学者卡罗尔把个性化教育定义为:个性化教育是在学习者个性特征与学习环境之间努力达到的一种平衡,也就是说,它是学习者个性特征与所学知识、概念、行为方式、学习环境、激励系统及习得性技能之间的一种合理匹配,而且是一种连续的过程。
这个定义合理的阐述了个性化教育的组织过程,是针对学校教育或制度化教育体制中人为限制学制年限、人为固化学习内容和教育过程所存在的系统性缺陷提出来的,但是这个定义比较局限于实施个性化教育的实施方式、手段和过程的描述,缺乏对教育前提和教育目的以及具体操作系统的全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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