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与销售假冒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哪个违法性质更严重?
如果是假冒的普通的化妆品,目前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最为准确?
如果是假冒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目前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最为准确?
我想问的是对经营企业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追答对经营者的处罚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第一条链接就是,对这块的法律法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处罚,多是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好像又要修改了,另外现在化妆品企业也需要将卫生证换成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