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已经死亡如何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题所述

分析如下:

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论家庭内还有几个人都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扩展资料: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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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论家庭内还有几个人都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拓展资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消灭:

继承落空。承包方死亡无人继承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于是即消灭。

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如承包方由于从事他业或其他原因无力经营原承包土地,经与发包方协商,可以解除承包关系;

不可抗力。由于不能归之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承包的目的无法实现。例如,承包经营权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行使、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征用、确定承包经营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定购任务、价格、税收等发生重大变化,承包人户口转为非农业户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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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论家庭内还有几个人都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3个回答  2014-06-15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按户承包,只要本户还有人在,土地承包权就不动,全户死亡土地承包权收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6-14
你好 可以与发包人变更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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