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户口办的结婚证有法律效用吗

如题所述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达到结婚年龄,双方都没有配偶,自愿结婚,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那么双方就可以申请结婚登记,至于结婚所持的证件有瑕疵,并不能因此否定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且双方自愿结婚的事实。

2、所以,持假户口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除非登记机关发现不给予登记外,一旦登记结婚了,则该婚姻在没有撤消和宣告无效前,都是有效的。在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撤消或法院没有宣告婚姻无效前,该婚姻中的当事人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3、如果一方认为该婚姻是无效的,就应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该结婚证,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者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才能再与其他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扩展资料:

假结婚案例

诈称孩子是与日本人所生

一对居住在横滨的华人男女涉嫌利用他们的孩子骗取日本合法在留身份日前被警方逮捕。

据警方调查,华人林XX(35岁)与华人女子风XX(25岁)的孩子在20XX年10月出生,但在向区政府提交孩子出生表时,却称孩子是风XX与日本人清水XX(30岁)所生。

林XX在一家贸易公司任职,风XX在饮食店打工,两人是实际上的夫妇,但工作均不稳定,随时都会丧失在日本的居住资格。为获得长期在留资格,两人与在新宿歌舞XXX店的工作的日本人清水XX商量,风XX与清水XX登记“结婚”,在向政府提交的孩子出生表上,生父写为清水XX。

打算将来风XX与清水XX“离婚”后,林XX再与风XX登记结婚,作为孩子的母亲风XX可以留在日本,林XX以孩子的养育者身份也可获得在留资格。

20XX年10月XX日,在向川崎市XX区政府提交的出生表上,孩子的父亲为清水XX。警视厅组织犯罪对策1课近日以“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及行使罪”等罪名逮捕了林XX、风XX和清水XX。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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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达到结婚年龄,双方都没有配偶,自愿结婚,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那么双方就可以申请结婚登记,至于结婚所持的证件有瑕疵,并不能因此否定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且双方自愿结婚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的婚姻登记是可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结婚登记,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所以婚姻关系应当是不属于无效婚姻。所以,持假户口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除非登记机关发现不给予登记外,一旦登记结婚了,则该婚姻在没有撤消和宣告无效前,都是有效的。在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撤消或法院没有宣告婚姻无效前,该婚姻中的当事人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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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达到结婚年龄,双方都没有配偶,自愿结婚,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那么双方就可以申请结婚登记,至于结婚所持的证件有瑕疵,并不能因此否定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且双方自愿结婚的事实。
2、所以,持假户口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除非登记机关发现不给予登记外,一旦登记结婚了,则该婚姻在没有撤消和宣告无效前,都是有效的。在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撤消或法院没有宣告婚姻无效前,该婚姻中的当事人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3、如果一方认为该婚姻是无效的,就应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该结婚证,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者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才能再与其他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1-20
假户口办理结婚证没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14-11-20
假户口办的结婚证是以欺骗手段获得的,是无效的婚姻,只要一方诉讼,可以解除无效婚姻,而且财产纠纷是不利于假户口那个人的,不会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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