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前全额付清在大连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快一年了,现在想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去房产局咨询了一下,他们说这是婚前我个人财产,如果想加上老婆的名字,就得走房屋买卖,把一半的产权卖给我老婆,这涉及到交税问题,请问高人,大概得交多少钱,去房产局他们也没说出到底需要多少钱,他们说按评估价什么的,不懂。。。有没有高人办过类似的事情,想知道大概的数额看有没有必要再继续办理,是几千块还是上万块,如果有人会算的帮忙算一下,房子65.5平
在房产所有人之中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析产”,“析产”是免征所有税金的,但部分地方可能要交几百元的“登记费”。
房产证上加名字不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均需要缴纳契税。
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有期限,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财政部规定的项目属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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