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和二级在刑事责任上是怎么区别的

如题所述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只能种。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国理论界对于刑事责任的界定,观点不一。影响较大的是否定评价说,即认为,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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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4
轻伤一级和二级在刑事责任上没有明显区别,达到两者程度,都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7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可以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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