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一样

如题所述

关于调整安徽省低工资标准通知(2011文件2012标准至今没) 安徽省民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2011〕46号 各市、县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自20117月1起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现调整标准通知: 、月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1010元(每每月同)肥东县、肥西县、丰县680元 马鞍山市:市区900元涂县720元 淮北市:市区800元濉溪县68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80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680元 芜湖市:市区80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680元 铜陵市:市区800元铜陵县680元 宣城市:市区800元宁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720元泾县680元 蚌埠市:市区75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680元 滁州市:市区750元市、明光市、全椒县、安县、凤阳县、定远县680元 巢湖市:市区750元含山县、县、县、庐江县680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75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680元 安庆市:市区750元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680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75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680元 亳州市:市区720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680元 宿州市:市区72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680元 阜阳市:市区720元界首市、太县、颍县、临泉县、阜南县680元 六安市:市区72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680元 二、非全制用工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10.6元(每每同)肥东县、肥西县、丰县7.1元 马鞍山市:市区9.4元涂县7.5元 淮北市:市区8.4元濉溪县7.1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8.4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7.1元 芜湖市:市区8.4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7.1元 铜陵市:市区8.4元铜陵县7.1元 宣城市:市区8.4元宁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7.5元泾县7.1元 蚌埠市:市区7.8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7.1元 滁州市:市区7.8元市、明光市、全椒县、安县、凤阳县、定远县7.1元 巢湖市:市区7.8元含山县、县、县、庐江县7.1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7.8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7.1元 安庆市:市区7.8元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7.1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7.8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7.1元 亳州市:市区7.5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7.1元 宿州市:市区7.5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7.1元 阜阳市:市区7.5元界首市、太县、颍县、临泉县、阜南县7.1元 六安市:市区7.5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7.1元 安徽省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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