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烧包怎么写?

如题所述

七月半烧纸钱写包的正面共分五行由右至左竖排,书写格式:依次写“中元化袱包”、“上奉”、“故祖考×公××老大人收”、“孙××曾孙××玄孙××谨具”。
写姓名和性别,并且姓和名是分开的,如男先人写“某公某某”(前一“某”为姓,“公”为性别,后二“某某”为名),女先人写“某母某氏”(前“某”为夫家之姓,后“某”为外家之姓,因古代女人们多无学名只有小名,而称小名又不够尊重就根据外家之姓称某氏);
在先人的性别之后把男先人称老大人把女先人称老儒人,如果是老的写给小的,则不分性别只在姓名之后写“名下”即可。
“收用”这里,有的是“正魂收用”,有的是“冥中收用”,这个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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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25

这里每年的七月半鬼节都要写封包,烧给死去的亲人,这种包袱是祭祀逝去的亲人用的。包好后一烧,就算把钱寄出去了,就像邮局寄包裹一样,只不过收件人在阴司地府。    既然是寄钱的包裹,就得写清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的地址当然是没法写的,寄件的地址便也免了)。这叫写包袱。写包袱有很多讲究,学问很深,所以请读过书的老先生写的多。包袱的反面都只写一个字:封。草体,压着折纸的缝写,代表封口,在邮寄的路上不要让别人拿了去。正面的写法就较复杂了。譬如在阴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某人给故去的父亲写包袱,正面就这样写。中元寄钱故显考某府讳某某老大人魂下受用即日化子 某某某 某某某孙媳 某氏 某某某    如果是给故去的母亲写包袱,中间一行则改为“故显妣某府某老孺人”。其右上角的“中元寄钱”,讲的是烧包袱寄钱的原由、时间。人刚死,烧包袱过去,谓伴棺寄钱;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烧包袱过去,分别为“元旦寄钱”、“端阳寄钱”、“中元寄钱”、“中秋寄钱”。    中间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体部分,注明收钱人的称谓、姓名。“故”,死也。“显考”、“显妣”是父亲、母亲的敬称,至于父母是否“显”过,并不重要。如果是孙辈给祖辈烧包袱寄钱,则要写“显祖考”、“显祖妣”。“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讳”要朝右挪半个字,上辈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说随便写的。男的接着写名讳。女的写姓氏即可,不写名字。我的祖母那一辈女人也没有学名,只有小名。而母亲的小名,子女并不一定知道的。“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称。无论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称呼,这是公平的。阴间与阳间价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后可能升天,王公大臣死后可能就要下地狱。  “魂下受用”,让人看到晚辈跪在逝者魂灵前,双手捧钱高举过头顶,孝顺地呈上。落款看似后人名字的罗列,其实并不简单。男人的配偶只能写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只能写姓氏。未出嫁的女儿、孙女可以写名字,但出嫁后成了别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写了。伴随邮给收件人大批包袱的同时,人们还会写上一两个特殊的包袱,正面中间写“地盘业主 孤魂野鬼”,右侧写“魂下受用”。这大约是一种买平安的“钱”。所谓“地盘业主”,应是阴间收件亲人居所所在地的地主,我怀疑还有恶霸,钱寄过去,给他们上上贡,免得他们找亲人麻烦给脸色看,或收保护费。所谓“孤魂野鬼”,即没有后人照看的鬼魂,这是些一穷二白的亡命之徒,给点钱打发一下,免得他们心存不良,哄抢亲人刚收到的钱钞。    这些名堂,现在的年轻人是弄不懂,也不想弄懂了。包袱也还包的,大多当阳间的信封一样来写:“寄父某某某,魂下受用。儿某某某,媳某某某,孙某某某。” 女人大名当然照写不误。有的干脆不包包袱、不写包袱了,花十几二十几块钱,买个上亿元的冥国银行纸钞,烧完了就完了,还图包包袱、写包袱的麻烦干什么呢?但有的老人很担心:“你们这么烧过去的钱,阎王爷恁里认不认?”

中元节[1]  ,俗称鬼节、施孤、七月半,佛教称为盂兰盆节。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三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祖大节,也是流行于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中元节有放河灯、焚纸锭的习俗。

农历正月十五日称上元节,乃庆元宵,古已有之;七月十五日称中元节,祭祀先人;十月十五日称下元节,乃食寒食,纪念贤人。中元节在农历七月十五日,部分地区在七月十四日。

中元节原是小秋,有若干农作物成熟,民间按例要祀祖,用新米等祭供,向祖先报告秋成。因此每到中元节,家家祭祀祖先,供奉时行礼如仪。七月十五上坟扫墓,祭拜祖先。海外华人华侨在清明、中元、冬至和年兜这四节会寄批银,否则便会被人认为是对祖宗不敬,对长辈不孝,对妻子不负责任的不成器之下等人。

传说中元节当天阴曹地府将放出全部鬼魂,民间普遍进行祭祀鬼魂活动。凡有新丧的人家,例要上新坟,而一般在地方上都要祭孤魂野鬼,成为中国民间最大的祭祀节日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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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8
各列内容写法:
第一列:
如果是花包,就在下边“封”字前空白处填上包的封数,一包为1封,一驮是2封,按写给某先人的包总封数填写。如果是白包,则“中元胜会之期”处是空白,需要填上“中元胜会之期”,之所以留空白,是因为对新亡人需要烧七七包、一周年包、二周年包和三周年包,每次烧包填写内容不同,因此就留空白让烧包的人根据情况填写。写七七白包时,空白处一七写“首七化财之期”,二七写“二七化财之期”,以此类推,七七写“毕七化财之期”;烧一周年包,空白处写“小祥化财之期”,烧二周年包,空白处写“大祥化财之期”,烧三周年包,空白处写“除服化财之期”。
第二列:
一般不用填写,但若第一列未留空白填封数的,则在“上奉”之前填写封数。如包是老的写给小的,则应将“上奉”改为“付与”。
第三列:
如果是新亡人,需要在“故”字之前写“新”字,如果封皮上无“故”字的,则写“新故”或“新逝”二字。“故”字之后是写先人的称呼和姓名,不同关系不同辈分的写法不同。
第四列:
在“孝”字之后写送包人自己与收包人的关系(自称)及姓名,这与第三列一样是比较复杂,不同关系不同辈分的称呼是不同的(具体写法见附表)。
第五列:
这列的写法比较简单,把具体烧包那天的农历年月日写清楚就行。补充一点,就是在包的反面,需要在封口处写上一较明显的“封”字表示密封,意思是此包经送包人打上封条,非收包人不得拆开,这个“封”字本来是用印章盖的,但一般人家都没有印章就用毛笔或软笔写上,如果封皮上本身有“封”字的就不用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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