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篆千字文的李阳冰其人简历

写小篆千字文的李阳冰其人简历

李阳冰,字少温,祖籍赵郡(今河北省赵县),后迁居云阳(今陕西泾阳),遂称京兆人。李阳冰约生于开元九、十年(721—722年)间,卒于贞元初年(785—787年)。
李阳冰是古文运动倡导者萧颖士的弟子,早年即以词学登科,文章简洁雅健,允为“一代大作手。”他弱冠任上元县尉,乾元二年(759年)改任缙云令,是年八月,缙云县境大旱,李阳冰率众祈雨于城隍庙,“冰躬祷于神,于神约曰‘五日不雨将焚其庙’,及期,大雨合境告足,具官与耆耋群吏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以答神休”;上元二年(761年),李阳冰再迁当涂令,宝应元年(762年)秋冬之际,李白流放夜郎遇赦,返浔阳,来依族叔李阳冰,十一月卒,临终将诗稿托付于李阳冰,请为编次。此后亦有“大历初,霸上人耕地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科斗《孝经》,凡二十三章。初传李白,李白授阳冰,尽通其法。”然大历初(766—768年)李白已驾鹤西游五年矣,此当为后人演绎的传说。宝应二年(763年),李阳冰挂冠归隐缙云吏隐山,凡十余年,其间精研篆籀,书艺大进。约大历七、八年(722、773年)间,李阳冰抵召出山,任京兆府法曹。大历十二年(777年),苏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李涵访李阳冰,请题简牍,遂作《上李大夫论古篆书》,阐述其于篆籀之理解,并发下篆六经、立《大唐石经》的宏愿。建中元年(780年),李阳冰与颜真卿等交游颇繁,颜氏碑版,多李阳冰篆额。兴元元年(784年)前后,李阳冰任将作少监,后改任秘书少监并终于任上;故世人亦称之为“李少监”、“李监”。
李阳冰在唐代书名极盛,时人尝誉之为“笔虎”、“苍颉后身”,称其为“李斯之后,一人而已。”然新旧《唐书》却均无其传,其生平事迹最早见于唐窦臯、窦蒙的《述书赋》及注:
“通家世业,赵郡李君。《峄山》并鹜,宣父同群。洞于字学,古今通文。家传孝义,气感见云。注:李阳冰,赵郡人,父雍门,湖城令。冰兄弟五人,旨负词学,工于小篆,初师李斯《峄山碑》,后见仲尼《吴季礼墓志》,便变化开阖,如虎如龙,劲利豪爽,风行雨集。文字之本,悉在心胸,识者谓之苍颉后身。弟懈、懈子腾,冰子均,并词场高第。幼子曰广,勤学孝义,以通家之故,皆同子弟也。”
其后,关于李阳冰生平事迹的论述虽颇多,但多语焉不详,现在所能见到的重要资料有宋朱长文的《续书断》和《宣和书谱》等;较为详尽的研究当推朱关田先生的《李阳冰散考》和《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中李阳冰与篆书名家部分。
元人吾丘衍曾提出李阳冰即李潮的观点,他在《学古编》中称:“阳冰名潮,杜甫甥也,后以字行,因以为名,而别字少温。木玄虚《海赋》有云:‘其下阳冰不治,阴火潜然,则知与潮,又且有理’。”清人刘熙载在其《艺概》中亦支持此说,并从李阳冰兄弟的名、字及李阳冰和李潮作品传世的情况等方面提出支持意见。他们这种观点虽得到一些人的认可,但大多数人是不认同这种提法的,清顾炎武即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反驳:“阳冰赵郡人,太白族叔,其字少温,见于《宣和书谱》,与其名相应。若为潮,而以阳冰、少温为字,于义旨无取。阳冰工篆书,潮工八分,观赵氏《金石录》载《城隍神祠记》、《忘归台铭》、《孔子庙记》、《先茔碑》、《三坟记》等为李阳冰篆书而《慧义寺弥勒像碑》、《彭元曜墓志》为李潮书,则非一人明矣。” 朱关田先生为此还专门著《李阳冰、李潮小议》进行了详细论辨,重新确立李阳冰和李潮不是同一个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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