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职后未结清工资?

我是2007年12月9号离职的,当时只领到9月份的工资(还有两个月加9天的工资未付),公司当时没全部结清的理由是,会在下次公司发工资时,一起发下来。差不多12月30号左右工资卡里打入了10月份的一半工资(我们公司是一半付现金,一半打到卡里的),当时想等11月和12月份的工资一起发了再去拿那现金,过了一段时间,以前公司的同事告诉我,他们发工资了,然后我打电话去公司问时,对方告诉我说,老板的意思是离职的员工这次不发工资,要等到1月底一起结清,现在都2008年1月25号了,也没有通知我们(不止我一个人)去拿钱,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1月31号我们还没拿到钱,到时再去仲裁,有没有过有效期。还有仲裁需要些什么材料吗?

建议及早申请仲裁为好。时效是60天。围绕请求事项准备证据材料即可。需要帮助,处理。
到浦东新区丁香路600号市民中心西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