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案例分析、、、急啊

孙某某1980年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云南省某研究所工作,1993年孙某某美和单位打招呼就拍屁股走人,和朋友一起到外边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两年后,研究所下发文件对孙某某擅自离开单位的行为作出离职处理。
2000年研究所改制,从原来的事业单位改为企业法人,孙某某写信给研究所,提出了想返回单位的请求,但单位不同意。孙某某向五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补救作出仲裁,对孙某某的请求不予支持。孙某某对仲裁不服起诉到法院。
法院改如何判决?为什么?

这个怕不是基础案例吧,材料都不齐全,而且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法学院的老师不会出这种没水平的问题的,建议还是请律师吧
有以下问题要解决,第一,仲裁委员会为什么不予支持?仲裁书怎么写的
第二,离职处理孙某某有没有签收过
至于诉讼时效,必须知道离职处理孙某某有没有签收过,否则还是可能认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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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4
不出意外也是驳回,已经超过时效
第2个回答  2010-12-05
判决孙XX的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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