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责任离开事故现场,具体在哪里,第几条?

如题所述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追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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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7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2个回答  2014-12-08
肇事逃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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