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黑名单后果严重

如题所述

    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实质就是法院发出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令的解除,须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后,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0〕8号)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06
很严重的,
第2个回答  2015-04-1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一、有影响: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目前,飞机、动车似乎尚不在高消费的范围内。
  二、只要自动执行判决了,可以申请从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
  二、分级公布,影响范围也各不相同。
  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省级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全国的黑名单,那影响范围就依次扩大了。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10月下旬,最高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4-11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