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金融工具,它不是为赚钱而生,而是为了帮我们转嫁风险,比如意外、疾病等带来的家庭损失。对普通人来说,保险是转嫁风险最划算的杠杆工具,为了防止因病致贫,我们需要保险来做保障。
寿险从字面上看理解为关于人的寿命的保险。
无论是自然死亡,身故,疾病等任何原因,只要被保人达到医学上认定的死亡状态或者全残,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金额给家属。
说得再通俗一点的话就是,你买了寿险,你在这期限内意外身亡或全残,你家人就能拿到一笔钱。
具体的意义与功用见下文分析:
1. 个人和家庭的保障
买寿险其实是给家庭添加一份保障,万一哪天经济支柱倒下了,身后背负的家庭经济压力寿险能够及时地提供一份保障。
寿险对于家庭而言,是一种负责任的体现。
可以体现出一种对父母的孝顺,对爱人的负责,对子女的寄望。
寿险对个人而言,是生前生后减少的一份担忧。
我们担心死后会让家人承受的更多,怕他们是否有能力继续生活下去。
而寿险在这时能够承担你生前背负的经济压力,替你继续为家人遮风挡雨。
2. 养老保障
打拼了一辈子希望退休后多一份保障,不用经常麻烦子女。
但疾病似乎喜欢和老人缠在一起,相关费用也会提高。
那买了寿险(养老保险)就能拿着保险金有计划地打理自己的养老生活。
3. 储蓄
是否会经常听到父母说少花钱多存钱,但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物质社会的诱惑越来越多,月光族成为了一个社会现象。
那如果你买了一份寿险,其实是给自己定下一个强制的存钱计划。
为以后未知的生活意外添加一份保障,而不会因为自己平时没有存钱计划最后意外来了没能力应付。
4. 财产转移
其实买了寿险,就像立下一份遗嘱。
这份“遗嘱”在买寿险时已经立好,为了能在哪天意外快于明天到来的时候,给家人留下一份财产。
寿险:是一种为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提供保障的险种,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满足寿险合同中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即赔付基本保额的保险。有朋友错以为寿险赔付与其他险种赔付会有冲突,其实这都是误解,具体原因这篇文章里有解释: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有什么区别?理赔的时候会冲突吗?
这些寿险产品都是目前市面上表现最佳的几款,有考虑买寿险的朋友可以看看:值得买的十大寿险排行!
寿险根据保障期限分为两种: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通常为20年/30年、保至60岁/70岁,终身寿险则是保障至终身的。
定期寿险,就是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死亡或全残,就能拿到赔偿金的保险,可以用来偿债和未来家庭责任的履行。
定期寿险可以在我们风险最大的时期,为我们自身和家庭保驾护航。配置定期寿险有以下几个优点:
1、有担当
因为购买定期寿险的出发点,其实不是保障你自己,而是保障你的家人(父母、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的生活或者成长不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2、保费低,保额高
保险公司测算费率低,所交的保费就少,获得的保额就高,也就是消费者花很少的钱,就能获得很高的保障。
比如寿险A,100万的保额,保障期限30年,缴费期30年,保费每年只需要2000多块即可拥有。
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属于储蓄型险种,承保年龄之前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而被保险人满承保年龄之后,保险公司也需要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付相应的生存保险金。
终身寿险比较适合保费预算高、有遗产规划需求的投保人,因终身寿险保费贵,且作为保险受益金赔付给指定受益人时,可以完全按照投保人的意愿分配,受法律保护,免遗产税。
所以建议普通工薪族购买定期寿险就可以了。
最后给大家附上一张国内超全面的寿险价格对比表,购买前可以参考一下:超全!国内热门寿险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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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义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二、作用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
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
扩展资料
分类
1、定期人寿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