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元件及复印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3、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2寸)建议直接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4、请至少在办证大厅工作下班前1个小时办理,以免流程太长不能完成办理。
5、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可在下面地址下载:
http://eservice.beijing.gov.cn/sj/xzfwzy/zxfw/bgxz/201205/P020120521523331093235.zip办理程序【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
注意事项:申请人赴港澳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旅游团出入港澳地区。
申请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的,如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已在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需要前往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你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这是不能异地办理的,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一、需要携带的资料:
1、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
2、申请人的二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费用:
签注一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
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