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是怎么回事,通俗地说

如题所述

破产重组,就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日本学者比较务实,给他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称,叫做“公司的更生”。大概意思就是公司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这种“放水养鱼”的重整,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从理论上讲,破产重整包含了个人破产重整和企业破产重整两个内容。实践中,虽然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个人破产的制度探索,但我国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目前还没有落地实施。这里所谈的破产重整主要围绕企业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涉及到企业的生与死,涉及到债权认定、债务增加、审计或资产评估规范、管理人规制、职工权益保护、企业信息披露等等方方面面的实体或程序的复杂问题。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和推进破产重整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这几个知识点,需要了解一下。

1、申请的人和时间。

破产重整申请必须由债务人、出资人提出,提出的时间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其他人想提出,也没有权利。

2、必须有现实可能。

既然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企业的经营能力,那么,破产重整的实体要件,就是债务人重整必须具有可行性和企业存在挽救的可能性。从程序上讲,人民法院对于重整申请进行批准后,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需要依法公告。破产重整程序获法院批准之后,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行使自己的债权。

3、重整计划很重要。

启动重整程序,只是重整开始的第一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推进才是关键的关键,这决定了企业重整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法律对于计划书制定的日期有严格的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需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延长3个月。

过期不提交的结果只有一个:终止重整程序,宣告企业破产。

4、重整计划要讨论。

破产重组,不是仅仅提交了重整计划书就可以完事了。重整计划书还需要经过各种会议讨论、经过严格程序审批才能被通过。当然了,重整计划书也有可能不被通过。如果通过,按照计划书确定的推进重整。如果没有通过,结果也只有一个:终止重整,宣告破产。

5、重整计划要落实。

破产重整必须按照计划书的内容严格推进。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债务人申请,终止充重整,宣告破产。

6、应该了解的预重整。

简而言之,就是将传统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的谈判、制作和表决前移至程序启动之前,在庭外进行。实际的操作流程就是先受理破产重整的申请,经审查所提交的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则立案庭以“破申”“破预登”“引调”“立调”等方式进行登记,经债务人同意后决定预重整。

这种制度,实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在债务企业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之前,经过法院的指引,在法庭以外,就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谈判,达成重整计划草案,来拯救债务危机企业和债权人权利的勇敢创造。

老百姓眼中的破产,好像什么债务不用承担。但不论企业还是个人,破产都是一种能力和灵魂的洗礼。重整虽然给了那些即将破产的企业和人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能否彻底翻身,能否还清所有欠款,能否重新立足市场,都需要靠实力和诚信说话。否则,法律也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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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1
破产重整,就是让上市公司再生,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等等)的积极性,共同拯救上市公司,共同退一步,从根本上让上市公司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实现企业的再生价值。

一、破产重整成功率仅三分之一

自2007年至今,以上市公司为破产重整对象的案件约有超过70家。其中沪市主板占约32%,深市主板约占27%,中小板约占26%,其余为创业板约15%。从重整实施情况来看,执行完毕仅35%左右、实施过程就被退市的约12%,未被受理约6%。换个角度来看,破产重整成功率也就35%左右。所以凤凰涅槃只有三分之一,大部分是一地鸡毛下的救命稻草而已。有些公司即便重整成功,但是股价依然低迷,濒临财务类退市或交易类退市。

破产重整:凤凰涅槃还是救命稻草?
根据司法实践下来,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主要程序分为七步:申请、受理、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和裁定重整执行完毕。整个流程时间大约半年左右,其中分为两个阶段:预重整(3个月)和正式重整(3个月)。

破产重整:凤凰涅槃还是救命稻草?
二、破产重整成为并购重组市场的新赛道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将是未来几年内与注册制IPO一样成为市场热点。对于股票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来说单纯的破产重整是不可能的,一旦债务剥离后成为净壳,如果不配套资产重组甚至是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那么这个与监管政策背道而驰。如原舜天船舶SZ002608(现名江苏国信)同步实施破产重整和重大资产重组,这个成功案例证明了——破产重整是减负而资产重组是新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7
应该说的是:破产重组

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21
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了和解与整顿制度,但其本质是行政整顿,已不适应市场经济防范企业破产之需要,故《企业破产法》以各国公认的预防破产最为有力的重整制度取而代之。重整制度是破产法价值取向发展中的一次突破,体现国家公力透过司法程序对经济活动的一定干预,更注重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第4个回答  2015-03-02
债权人打折收数,放生债务人、也好过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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