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发生的运费应该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应用指南,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
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
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因此,销售货物后发生退货,公司承担的退货时的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拓展资料: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
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
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
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对照表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