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都要缴纳吗?

我是新办的生产型私人企业,生产销售保温材料、塑料等,国税地税都要缴纳吗?

1、不需要重复交的,只是看企业经营的行业和范围,税局会核定所得税是属于地税还是国税,属于地税就去地税交,国税就去国税局交。
2、除了企业所得税外,现在绝大部分的营业税都是到国税交的,也就存在这营业税国税交,所得税地税交的现象。这是国家营改增政策和地方与中央税务分配的问题。
3、除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附加税比如教育附加税,堤围税,城市建设税等,这些是基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缴纳的,这一类的税负就属于地税的了。
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因征管分工不同主要各自负责征收以下税种:
A、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海关代征);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0、出口产品退税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3、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B、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C、相关补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的精神,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以下表述请在网站作重点显示)但下列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一)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
(二)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三)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
五、2001年底前的债转股企业、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再调整。
六、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七、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
  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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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1、不需要重复交的,只是看企业经营的行业和范围,税局会核定所得税是属于地税还是国税,属于地税就去地税交,国税就去国税局交;

2、除了企业所得税外,现在绝大部分的营业税都是到国税交的,也就存在这营业税国税交,所得税地税交的现象。这是国家营改增政策和地方与中央税务分配的问题;

3、除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附加税比如教育附加税,堤围税,城市建设税等,这些是基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缴纳的,这一类的税负就属于地税的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的精神,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以下表述请在网站作重点显示)但下列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一)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

(二)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三)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

五、2001年底前的债转股企业、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再调整。

六、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七、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

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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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7-25
一般经常用的到税是
国税:增值税17%说明你们是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25% 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是20%)
地税:
营业税:行业不同税率也不同 服务业是5%
城建税:按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7%交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3%交
地方教育费:按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1%交
印花税:按收入交,税率也不尽相同
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交,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 网上有速算表
残疾人保障金:每年年初开始缴纳 按你单位的人头缴纳 基数每年也不一样 一个人得好几百 要是人多那可就不合适了,尽量别让他们看出来你们单位人多
工会经费:按交保险基数的2%交
河道费:也是每年年初的时候开始交 按上一年全年的收入进行缴纳 税率好像是万分之五,对于年收入超过1500万的好像税率会有些不同,
残疾人和河道费在缴纳的时候地税大厅会有公告出现的,到时候就知道按多少交,怎么交了
我以上说的都是必须交的税种,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明白些这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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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7-25
生产销售保温材料、塑料等,国税交纳增值税,地税交纳附加税(包括: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基金.城市建设费.印花税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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