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38类被撤销三年不使用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如题所述

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一般来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具体集中于:
(一)、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以上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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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5
"被撤销三年不使用",顾名思义就是要您提供最近三年您有使用过商标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一系列的证据,证据越多对您越有好处。
希望能帮到您!
第2个回答  2018-05-25
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从法律划定中可以看出,撤销连续三年遏制使用注册商标违法案件中决议1个注册商标运气的关键是使用证据的充分与否。商标的使用,包孕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营业活动。从本质上说,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纯真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或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力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一)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法实行条例》第三条划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孕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从本质上讲,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因此企业纯真的商标注册信息发布或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力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只有在实际的商品、办事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明力。
(二)商标使用证据条件
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首先要符合以下要求:熬头、证据材料上要有被声请商标的标识。不然,不克不及证明被声请商标的使用情况。第二、证据材料上要可以容或预示出被声请商标的使用者。凡是情况下,商标的使用者应该是被声请商标的注册人。被容许人使用商标的,也视为商标注册人的使用,但应明确反应出商标注册人与被容许人之间的容许使用关系。第三、证据材料反应出的必需是将该商标使用于被审定使用的商品上。第四、证据材料必需是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间内产生的,即从声请撤销之日起进取推算三年。例如,如果撤销声请日是2004年3月24日,则连续三年期间就是指从2001年3月24日至2004年3月23日。这就要求被声请商标必需是经批准注册满三年的有效注册商标。第五、证据材料必需是原件或颠末公证的复印件。不然,不具有证明力。证据材料若是外文的,首要部分需要传译成中文。
(三)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
以下几种材料是比力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来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载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管办事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写出、交来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发卖发票或办事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写出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办事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克不及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克不及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标准发票的写出和保管,在填写商品、办事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别的,相对以手工方式写出的发票,由税控装配打印的发票和升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办理和使用更加严酷和标准,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约(或和谈):合约、和谈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可是,很多合约(或和谈)条目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较着。出格是一些办事和谈,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克不及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约、签署和谈时绝对是要明确标注商标,最佳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孕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电视台上发布的商品和办事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办事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大好的证据材料。可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克不及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于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展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可以容或大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孕商品包装物、办事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纯真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于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左证。
5.产物检验陈诉:由上级质量监视部门、行业协会等势力巨子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物检验陈诉,其手续严酷,陈诉各项内部实质意义标注清晰,是一种大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可是在实际案件的例子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克不及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绝对是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孕"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美的办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备的登记和保管记载,写出发票、订立合约也比力标准,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孕产物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物报关单等。可是所有上面所说的单一的材料都不一定可以容或充分证明1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彼此印证,彼此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气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在进行答辩时应尽可能多的提供各种证据材料,以保证证据的充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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