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鄞州分局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情况

如题所述

办公室(法制科)
协调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监管固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基建、科研、技改等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和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局干部;做好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指导法制宣传;组织协调应诉工作。 科室负责人:赵春晖
质量科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研究制订提高本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检验机构;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监督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 科室负责人:陈方飞
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编制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工作的政策措施;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组织建立区级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内校准、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标准化协会和计量测试学会工作。 科室负责人:俞永程
监督稽查科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制订本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或区域开展质量整治;负责查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流通领域商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管理产品质量鉴定、仲裁检验和质量申诉、举报工作。 科室负责人:童鹏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调查辖区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片式定责制的监管,对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巡查、定期检验、QS年审等工作,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质量整治工作;协助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知识;开展QS市场准入工作,为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有条件企业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科室负责人:陈春阳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压力管道和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科室负责人:陈志良
稽查大队(打假办)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查处上级部门交办的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查取社会举报投诉案件;处理辖区内发生的一般案件;做好案件统计工作,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检查结果;做好封存(没收)财物的管理保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区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金根兴
集士港工作站(稽查中队)
集仕港工作站(中队)负责高桥、集仕港、横街、古林片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主要职责: (1)全面开展辖区产品质量状况普查,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分级登记造册,并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并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信息。 (2)按照上级部门巡查方案等规定的频次、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巡查活动。 (3)积极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贯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4)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领域内打假治劣工作,对于监管对象一般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查处;对于监管对象严重违法行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等,应立即上报区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查处,紧急情况下,可先予以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5)负责辖区内定检计划的实施。负责定检工作中的调查、检查和抽样、信息汇总上报等任务。负责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6)及时报告辖区内较大的、较严重的、规模性、区域性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并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有关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7)主动及时周到地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培训相关检测、检定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计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相关认证、许可证、名牌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积极推荐区局技术机构,对于在本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检定工作予以支持和协助;把监管寓于服务中,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质量技术监督相关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主动予以帮助,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 (8)受理辖区内的争议申诉,并认真处理。受理辖区内违法案件的举报,并及时报告上级相关科室、或按照相关业务科室要求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9)负责上级和相关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加强与辖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管委会沟通,经常汇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当好参谋,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11)加强与当地横向单位的联系,搞好联络、协调工作。 地址:鄞州区集士港镇商贸路14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