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被判抢劫罪7年,是林场场长指空用刀抢劫的,实际情况是林场当时用职权也在盗卖国家木材,我也在工段买过木材。也与他们有结冤。他们在判决书上指认的全无事实。与我当时交代的他们如何盗卖木材给我,在判决书上一字没有提到。这样的情况我现在感觉是冤案还可以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