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的人口民族

如题所述

宋乾道(1165-1173)年间,始有记载,凡12304户、32962口。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为11583户、44470口。万历三十年(1602),减至3802户、13138口,平均每年减160人,概为逃避赋役,漏报、脱报所致。
顺治元年(1644)为18665丁,雍正元年(1723)减至17761丁,同治七年(1868),增至211955人。
民国24年(1935),全县54206户、213498人,其中男119332人、女94166人。后因战乱及灾害频至,人口又减。民国36年(1947)仅48764户、203271人,其中男109155人、女94116人。12年间减5521户、10227人,年均减460户、852人。
解放后,人口迭有变动。1953年至1959年为第一个生育高峰期,年均出生率34.75‰,死亡率7.64‰,自然增长率27.11‰,递增率21.2‰。1960年后,经济暂时困难,人口增长暂缓。次年出生率23.82‰,死亡率7.53‰,自然增长率16.29‰。又因精简下放,户口变动较大,人口变动率达15.9‰。
1962年至1966年为第二个生育高峰期,年均出生率36.8‰,死亡率8.15‰,自然增长率28.65‰。
1972年后,逐步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至1980年,年均出生率18.77‰,死亡率5.94‰,自然增长率12.82‰。其后人口增长渐趋稳定。1982年,全县130166户、475720人。1984年达136619户、488031人,出生率15.67‰,死亡率5.44‰,自然增长率10.23‰,为象山县历史上最低一年。
1985年,全县实有153379户、496838人。
2013年,象山县人口数量为52.74万人。 宋代,县有田地山共131920亩。元代增至476221亩。其中田地189052亩。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有田139715亩,地126365亩。清雍正时(1723一1735),田亩数基本相若。民国24年(1935),全县耕地(含南田县)279984亩。作物以水稻、麦、番薯等粮食为主,经济作物有棉花、芒麻、蚕桑。
1953年,农业产值从1949年的2516万元增至3321万元,增长32%。是年,县设农林科。1956年设农业局。农业合作化后,开展治山、治水、改士和兴修水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广良种,使用农械农药,改单熟制为多熟制,应用系列配套增产技术。1978年农业产值达6850万元,比1949年增1.7倍。
至1985年4月,全县有各种专业户17000余户,各种经济联合体2500个,专业村71个。是年,粮食亩产668.6公斤,总产20.68万吨,农业产值9276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23%和35.43%。农民人均收入488元,比1978年增长近4倍,7年间年平均递增21.8%。
至201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产值98.29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18.6亿元,畜牧业产值8.6亿元,渔业产值69.5亿元。
2012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6.8万亩,粮食播种面积26.19万亩,产量10.45万吨,水果总面积18.73万亩。 唐时,已有“贾贩往返于石浦东门岛”的记载。
宋代,县城有弦歌市。
明嘉靖年间,弦歌市以农历一、六为市日。其后,白石、下沈、昌国卫、爵溪、三角域相继开市。
清乾隆时,墙头、南堡、溪口、泪洲头等离城较远处,亦“就其地相贸易”。
清道光间,叉开三叉路、新桥、田洋湖、西山下、涂茨等市,各市皆“逢日开市,百货俱集”。
清末民初,商路渐开,市肆益增。县城及石浦、爵溪、西周、鹤浦等地均有“较大店铺”,除“坐贾”外,尚有“行商”流动于城乡及县内外之间。主要经营粮棉麻、畜禽、鲜咸鱼、竹术柴炭以及瓜果特产。
民国15年(1926)前后,全县有集市53个,其中西周、爵溪、昌国卫、盐仓前、石浦每日早市。同时,有商业船埠33处,出运物产主要有薯丝、糯谷、棉花、芒麻、猪牛羊、鸡鸭鹅、木石竹柴及桃李、杨梅、西瓜等。北达上海、南通,南至台州、福建。与宁波、定海通航贸易,更为频繁。
民国25年,城乡商号增至588家,其中南田112家。是年,政府倡导兴办“合作社”,由个人人股,以“特产建社”,先后在范家山、丹城、石浦、东门岛、延昌等地建立经营范围不同的合作社5个,社员216人,股金1029元。以后发展至30个,解放前夕解体。
民国27年,丹城、石浦两地商号曾集资分建交易公店,统一办理商品采购、运输事宜。石浦区亦办起粮食交易公店。不久皆因营业不振,先后解散。
翌年,运销外地的大宗物产有薯丝、毛竹、鲜鱼、鱼查及牲畜。其中薯丝运部县、定海约50万担,毛竹运定海、镇海、上海约1000万斤,鲜鱼运温、台、国约30万担,黄鱼拳运杭州、绍兴约3.3万担,牲畜运郭县、奉化,约值5000元。
民国29年,各商号按行业组建“同业公会”。丹城有商业公会7个、85户,石浦有10个、139户。石浦、丹城沦陷后,市面冷落,至抗战胜利方逐渐复苏。
民国35年,城乡商号增至727家,其中丹城103家、石浦400余家。石浦另有渔业货钱100余处,摊贩500余人。
民国37年,全县已登记之商店895家,资本1800万元。但多属“小本经营”,无大贾巨商。加之连年战乱,通货膨胀,匪害严重,至解放时,多数处于风雨飘摇中。
1950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仅577万元。同年6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各地亦分建基层供销社,经营农村商品购销业务。10月,宁波专署水产科在石浦建鱼市场,议订鱼价,并经营部分水产品。年底,粮食划归中粮公司经营。
1951年12月,始建国营商业。
1953年,农、渔业生产资料由国家全面管理,实行计划供应。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全部由国家统一经营。1954年,县供销总社改称供销合作社。国营。水产品亦由国家控制价格,收购经营。是年,全县各类商业(包括商业、粮食、水产、物资等系统)、农副产品收购总值达855万元,比1952年增长28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61.7万元,亦增长43%。
1953年11月,对私营商业改造后,各类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均有一定发展。
1957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达1197万元,比上年增长31.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93.6万元,比上年增长队6.2%。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城乡合作商业纷纷“过渡”到国营,或划入公社供销部,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恢复合作商店13个、合作小组15个。但经营范围仍窄,自8月至年底,营业额仅39万元。其后,城乡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以及粮食、水产、物资系统队伍及购销业务基本稳定。至1965年,网点818个,全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172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44.9万元。
“文革”期间,生产长期停滞,市场商品紧缺,购销两疲。1966年至1976年,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值从2401万元减至2197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虽从3358.4万元增至6498.8万元,新增部分大多是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品经济蓬勃发展,流通渠道灵活增多。
2012年,象山县合同利用外资1.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563万美元、内资14.2亿元,对外贸易恢复性增长,实现进出口总额17.5亿美元,增长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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