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改增新政:不足两年住房对外销售按5%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