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想问一下两年退伍之后学校有什么读研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对应征入伍在校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意见
6、 对服役期间表现优良且复学后一直表现优秀获得学校表彰或奖励的,毕业时报考本校所学专业研究生者,录取时按照学校当年破格条件破格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服满兵役并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办法第8条规定中所涉及的学生除外),在参加本校当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不占用该生所在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其分配名额由学校单列到校武装部(按当年本校免试直升研究生总数的10%分配名额)。(2)若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则根据所学专业予以免试录取;若荣立三等功以上者超过分配名额,则按学分排名依次免试录取。(3)如名额允许,其他已服满兵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成绩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其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加附加分之和排列后,予以推荐免试录取。附加分项目及分值: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称号,附加分分值为1分;服役期间获得其他奖励,附加分分值为0.5分。
7、 对服役期间表现优良且复学后一直表现优秀者,直接授予其“华东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
8、 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者,学校准予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者,学校不予复学;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安置。
9、 为激励入伍学生复学后努力学习,同时保证接受复学学生的班级奖学金评选名额在当年不受影响,对在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结束后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前复学的学生,其参评当年度奖学金的智育成绩以第二学期一学期的成绩来计算,同时,接受复学学生的班级当年度的奖学金名额计算基数不包括复学学生。若复学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所在班级奖学金获奖范围内,则该班级增加相应的同等次或同类奖学金名额,若复学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不在所在班级奖学金获奖范围内,则该班级奖学金名额保持不变。
10、学校优惠政策未尽事项遵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11、本意见由校武装部负责解释。
12、本意见由校长批准,自2006年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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