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三省六部制与伯利克里很时代雅典政治权力的决策方式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伯利克里时代的雅典是真正的古典民主
  1.雅典国家的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的方式产生。当然,抽签也要依据职位轻重而略有区别。执政官这类最高官职尚须各选区按比例提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然后再从候选人中抽签决定,但候选资格已尽量放宽,无任何财产、等级、资历的限制。其他各级官职和五百人会议成员则在各选区从合格公民中直接抽签产生。当时希腊人相信抽签是天意所归,赋予它一定的神圣意义,因此也更显得公平。这种做法为公民提供了在古代条件下最广泛也最平等的参政机会,公民的政治素质也大为提高。

  2.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民众法庭握有充分的权力。特别是公民大会,这时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所有公民都是大会成员,都有参加讨论发言和投票表决之权,它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即所有公民都直接参加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公民大会。当此民主政治鼎盛之际,雅典城邦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的经常督察监视之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

  3.在公民大会和公民群众获得国家主权的同时,原有的氏族贵族势力则被铲除殆尽。贵族会议丧失了一切政治权力,只处理与宗教有关的事务。旧日的氏族贵族奴隶主不再成为一支政治力量,贵族特权也烟消云散。当然这不等于上层奴隶主被赶出政治舞台,实际上雅典国家仍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只不过取消了贵族左右政坛的特权,让工商业奴隶主得到掌权的机会,并将政权向广大公民开放而已。

  4.为担任公职和参加城邦政治活动的公民群众发给工资和补贴。按城邦旧制,公民担任公职是尽义务,一律不给工资,甚至要由自己负担有关开销,这种做法实际上使贫苦公民的参政大受限制。这个传统,也有伯利克里给予打破。他首先为担任民众法庭陪审员的公民发给每日生活补贴,颇得民心;遂加以推广,使五百人会议成员和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政府官员在执行公务时皆由国家提供膳费;后来发展到参加公民大会可领取津贴,甚至入场观看城邦组织的戏剧会演也可得“观剧津贴”。
  “伯利克里时代”的雅典民主政治在古代历史上确实发展到空前绝后的地步,但其也有着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

  1.雅典民主政治是奴隶主内部的民主,是对奴隶的一种专政形式。

  2.即使在雅典自由民内部,这种民主也局限于一个极为狭小的范围之内。妇女皆不能参政,外邦人也无任何权利,这就使自由民人口总数一半以上与它无缘。民主政治的领导权仍掌握在奴隶主上层手中,只是这些上层分子不再属反对平民的贵族而是支持平民利用民主的工商业奴隶主。在体制上,雅典民主政治也留有一个“漏洞”以便于这些上层分子掌握实权,那就是十将军始终保持选举制,连选连任,并不给薪俸,这就决定了贫穷公民很难当选将军。而将军是掌握兵权的实力人物,伯利克里就是从公元前443年起到前429年连选连任首席将军而控制了雅典政局,成为事实上的终身政府首脑。

  3.在民主与平等的口号之下,实际上掩盖着不平等和不民主,主要表现在普通平民与富有的中上层奴隶主之间政治经济上不平等;雅典人与同盟城邦、外邦人之间的不平等;对于奴隶,则更没有平等可言。雅典人所获得的任何民主权力,都是建立在对同盟城邦、外邦人、奴隶不平等之上的。其次,这个民主政治的范围即使在自由民中也是很有限的。所有这些局限都说明雅典民主政治是古代奴隶主阶级实行统治的一种手段。
  中国古代三省六部制
  是封建帝王为了权力制衡采取的一种权利均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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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1
三省六部制决策方式中书,门下,皇帝,尚书,六部。

伯利克里时代民主投票,多数服从少数。
第2个回答  2010-12-12
三省六部制的最终的决策者是皇帝,其民主性具有局限性,而伯利克里时期是雅典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成熟期,其公民具有较大的决策权
第3个回答  2010-12-20
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 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 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 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 负责军事
刑部 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 负责工程建设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三省的历史演变
秦朝: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汉朝: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隋: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唐: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五代
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于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并不掌握权力。三省形同虚设。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代以差遣为正官的开始。


有宋一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第4个回答  2010-12-11
三省六部的长官各有分管任务且是科举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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