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哪些部队组成?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1、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经过1985年以来的三次大规模裁军,目前的总员额保持在230万以内。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

3、中国民兵

中国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扩展资料

中国武装力量的历史:

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成年人必要时都自动参加战斗,这实际上就是F.恩格斯所说的“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7页)。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夏朝已有军队。商朝除王室有较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和各方国也都掌握了相当数量的军队。

西周和春秋时期,武装力量分为国王的王室军队(西六师和成周八师)、诸侯的公室军队和卿大夫的世族军队。西周时,公室军队和世族军队一般要听从国王的调遣,协助王室军队作战。战国,特别是秦统一中国以后,历代王朝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武装力量。

在一般情况下,皇帝拥有军事统帅权,朝廷设有掌管军事行政的官员和机构,战时临时命将领兵出征,常备军逐渐成为武装力量的主体,通常按宿卫京师、驻防要地、戍守边疆等任务编组部队。北宋以后,一些由地主阶级掌握的民众武装组织,如民兵、义兵、民壮、乡兵、士兵等,也纳入国家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的过程中,坚持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思想,逐步建立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领导各革命根据地逐步建立了主力红军、地方红军和赤卫军、少年先锋队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领导各抗日根据地组成了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自卫队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解放战争时期,领导各解放区大力发展地方军和民兵,积极扩编野战军,形成了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在继承和发扬革命战争年代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改革,逐步形成了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武装力量的骨干,主要担负巩固国防、保卫祖国的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民兵是由不脱产的人民群众组成的武装组织,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人民解放军强大的辅助和后备力量。例如淮海战役中除有解放军66万参战外还有40万民兵参战。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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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民兵组成,介绍如下:

1、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是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后留存的部队中国工农革命军,经过五次反围剿的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在1949年合并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等部队陆续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3、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按舰队、海军基地、水警区编组。人民海军下辖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海军基地通常隶属于舰队,下辖水警区和舰艇部队等。中国人民海军按照装备和担负的作战任务,可分为水面舰艇部队、 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组织序列由军区空军、师、团、大队编成。人民空军根据武器装备和担负的任务,主要分为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空降兵、雷达兵等兵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导弹部队,又称第二炮兵部队,是装备地地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执行战略核反击任务的部队,直属中央军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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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和民兵。

    详细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 

    1)陆军 :

    是陆地上作战的军种。它担负在陆地歼灭敌人的任务,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联合作战。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诞生于1927年。解放战争时期,陆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发展了炮兵、工程兵和通信兵部队,新建了坦克兵和防化兵部队、分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陆军进入现代化、正规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部队逐步装备国产的步兵武器、火炮、导弹、坦克、步兵战车和直升机,改善和发展了工程、通信、电子对抗等技术装备和器材。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陆军,现在已经发展成为诸兵种合成军种,具有较强的火力、突击力和机动力。在抵御外敌入侵,巩固国防,保卫祖国领土安全,抢险救灾,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海军 :

    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洋上作战的军种。现代海军通常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兵组成。主要装备作战舰艇、辅助舰船和飞机,配备有战略导弹、战术导弹、火炮、水中武器、战斗车辆等。具有在水面、水下、空中及对岸上实施攻防作战的能力;有的还具有实施战略袭击的能力。可独立地或与其他军种协同遂行海洋机动作战。

    3)空军 :

    空军的基本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军、海军作战,对敌后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少数国家采取空军、防空军分立制,空军不承担国土防空任务。空军具有快速反应、高速机动、远程作战和猛烈突击的能力,既能协同其他军种作战,又能独立遂行战役、战略任务。

    空军是现代立体作战的重要力量,能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在现代国防和现代战争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4)第二炮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简称二炮),是以地地战略导弹为主要装备、担负核反击战略作战任务的军种。地地战略导弹包括中程导弹(射程为1000—3000千米)、远程导弹(射程为3000—8000千米)和洲际导弹(射程为8000千米以上)。

    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拥有先进的战略导弹装备,并掌握了相应指挥、控制、通信和情报手段,建立了较完善的作战、后勤和技术保障体系,已经具备了高科技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在保卫祖国的战位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组织。它隶属于国家公安系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其基本任务是:平时警卫党政机关和部分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集会的安全;对监狱、劳改管教场所,实施武装警戒和武装看押;配合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追捕及押解罪犯;守卫电台、电视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工业、国防科研等要害部门,以及民用机场、重要桥梁、隧道等目标;进行边防守卫和火灾消防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预备役部队,是国家平时以预备役军人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迅速转为现役部队的武装组织。通常分为军种和兵种预备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是加强军队后备力量建设,解决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保障战时迅速扩编军队的重要组织形式。

    预备役部队,在现代国防和战争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引起了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预备役部队的数量将逐渐增多,武器装备不断得到改进,军事训练进一步加强,与现役部队的差距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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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经过1985年以来的三次大规模裁军,目前的总员额保持在230万以内。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其中,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央军委通过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和建设领导。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武警部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第4个回答  2018-01-12

1、中国武装力量,由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2、《兵役法》中明确: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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