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 像这样的公安交警勾结的案子如何打?

广西北流市出现一件无证人员上路查车、罚款事件,造成未带驾驶证人员与无证执勤人员发生口角、推打,导成群众围观,现在是否有新的政策允许无证人员上路执勤?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09年2月16日下午5点左右,一位农民伯伯的儿子在北流市电信局红绿灯处违章驾驶被一位“三无”人员截停要求罚款,而当时那位三无人员自称是“交警”要求农民伯伯的儿子交罚款150元,当时并没有开处票据,而农民伯伯当时在旁边工作,看到儿子的车停在那,就过去问发生了什么事,农民伯伯的儿子跟农民伯伯说了情况,农民伯伯就叫“三无”交警出示证件,说他是交警吗,为什么上路查车不穿警服,不带上岗证,不出示执法证,直接就叫交罚款。那位“三无”交警当时恼羞成怒,将农民伯伯推倒在地,农民伯伯的儿子见自己的爸爸被人推倒了,就上去帮忙,当时好多群众涌上来,可能是有群众出手碰了一下那个三无交警,之后,那个“三无”交警就跑回了警车内,随之众多交警和110赶来,将群众驱赶走,并且强行将农民伯伯的儿子押上车带回北流市陵城派出所,次日110就将一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到农民伯伯的手中,说是他儿子因欧打交警工勤人员被公安局拘留,并交押北流市大风门拘留所,处罚200元。
像这件事因涉及到行政部门的人,他们行政部门自己偏帮自己人,明明是他们交警无证无牌上岗,还先动手打人的,最后却将农民伯伯的儿子扣押,而且众多群众当时也在场,都不知道那个人是否是真正的交警,农民伯伯的儿子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当他当然自卫了,可到头到一张判决书却说是农民伯伯的儿子欧打执勤交警,如果真是交警,当时为何不穿警服,不持上岗证上岗,当事情演变到动手了,才说是平民百姓因驾驶摩托车违章被交警处罚而出手打伤交警工勤人员。
再问一句,他真的是交警吗,如果是,国家是否有这么一条规例,交警人员上路查车可以便衣,而且可以不持证上路查车。如果不是,国家是否可以让任何一名平百民姓都有权利查车,罚款!
那位当时三无上岗交警名叫:黄军基,又名黄八;他躲在医院里撬着,是什么意思,交警是否在杀一敬百?直至今天,事情相对的复杂,农民伯伯的儿子被行政拘留了,说是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处罚而出手打伤交警工勤人员黄军基。并处罚200元人民币。那个无警服,无证的上路执勤的人员却躲在医院里打赖,说是哪里哪里伤了,其实有些内部人员透露,他一点伤都没有,他躲起来的目的是让他的老大交警大队长出面将事情扭曲为农民伯伯儿子的错,这种方法是杀一敬百,好让以后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遇到此类的事情不敢声张,任他们宰割,然后可以继续实行他们雇用日工(25仔)继续上路查处违章车辆,罚款,将罚款金额充当他们的额外收入!!大家就将事可想而知,平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25仔(交警日工),交警部门*什么来养活他们,就是*这样的上路查处违章车辆、罚款。如遇到反抗就像这样采取与110勾结然后将事情演变到没法转变的地步,让平民百姓都怕他们,不敢反抗,不敢出声,任他们为所欲为,让他们继续刮取平民百姓的民脂民膏!!遇到这样强悍的事件,要怎样才能掰得倒那几个联合的行政部门?

很明显,执法权只能有法定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行使,权利义务也是机关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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