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具一张诊断证明:诊断一个右足第四趾开放性骨折的伤者体息140天,请问合理吗?有相关的规定条例吗?多谢回贴该伤者在我公司投保了误工保险,该伤者跟据这张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140天的误工补偿...这张诊断证明开得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限制诊断证明的天数?如果不合理,请告诉我哪里可以查到相关规定文件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