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满十八岁,在读高三,之前跟我爸大吵了一架,我问他要生活费,他说我满十八岁了,没义务给我生活费?

没离婚,只是吵架了,吵得很厉害,我和我妈一起跟我爸吵架了……法律上是这样吗?

嗯,怎么说呢,如果是按照法律来说的话,你成年了确实没有义务,再给你生活费了。当然这是法律上规定的,他是在中国的话,我们的国家肯定不一样。我们还是很多,或者说大部分都是会负责子女的生活费,尤其是他们在上学的时候。
你这种情况还是比较特殊,主要的话是你爸妈的婚姻不太好,婚姻不理想,两个人相处的不好。然后才导致的你跟你爸的关系也不好。当然最好的话还是不要吵架,心平气和的跟他说。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也没有办法。法理上没有义务,但是在道义上还是说不过去的。毕竟你还在读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3
虽然说你已满18岁了,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年了,但还是在校学生,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你父母是有义务给你生活费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如果你已经上了大学,那父母就没有义务给你生活费了。高中以下的学生应该给,你父亲说的是错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2
首先要知道为什么吵架,原因是什么,你为什么要生活费,想独立生活吗?法律规定到十八岁是成年人,可以去工作,但是你现在还在读高三,还应由你父母养,直到工作。不要为一些小事争吵,家和万事兴。
第3个回答  2019-08-22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4
     如果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的;这个时候父母是可以申请解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3/4
   子女尚在校就读的,这个时候父母有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4/4
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必须对子女进行抚养的义务!
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
望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8-22
你就是到了18岁,但还没有工作,学习期间,你父亲仍然有责任给你生活费和学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