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在深圳中了一个100万的工程项目,内容构成大约是70%劳务和30%机械,可采用简易征收。
问题1.公司是否能将70万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30万机械分包给机械公司,如果不能全分包那么最多可以多少。
问题2.按照最多可分包出去方式,那么总包公司以及作为分包的劳务公司和机械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有哪些?(个人道听途说如下,总包公司在广州交0.5%以上企业所得税,深圳这边还要预缴3%,同时作为外地公司还要交1%个税和0.2%企税。劳务公司要交3%以上的劳务税。机械公司的话有的说交3%多,有的说完整交完国税地税是6%多。)
重点:再次强调本项目采用简易征收,请根据本实际情况回答,勿模式化地复制粘贴。请回答的时候描述清楚点,并说明该百分比的计算基数是什么基数,另请重点回答机械公司到底是要交哪些税及点数。
作为分包的机械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呢?税率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