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以下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1、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5、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单位职工证明,要包含入职时间、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6、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扩展资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暂住证现在一般已改称“居住证”,住公司宿舍办居住证的规定给地稍有区别,以广州市为例,住公司宿舍需公司出具住宿证明:
(1)申领条件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2)证件期限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3)申办人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
④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广州市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符合条件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