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中世纪财产继承权问题

正在看《傲慢与偏见》。。。
里面Bennet先生死后财产要他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男的)来继承,为什么不由他女儿来继承呢?
里面提到限定继承权的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小说里的情节可以让我们知道,在英国的那个时代,女儿是有财产继承权的 ..
明白了英国复杂的土地制度,就可以理解《傲慢与偏见》中那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了。由于很多土地都附带着封建义务,即使到了小说写作的19世纪初叶,仍然如此。其他的封建义务都逐渐可以使用现金来代替,可是被规定了出服役人的地产就无法用金钱替代,尽管实际上这种服役早已废除。班纳特家的那块地产,就是被限定承担出一个服役男子义务的土地,因此只能由男子来继承。这被称之为限定继承地产,或者叫“限嗣继承地产”,确实是英国当时非常普遍的现象。
英国古老的土地法要到了《傲慢与偏见》出版半个多世纪后才发生了变化。19世纪中叶英国法律经历了一个重大变革时代,1866年正式宣布废除了名义上的土地的国王所有制,私人占有的土地获得了完整的所有权,很多封建义务得以被废除。即使是限定继承地产也逐渐允许经过一定程序后自由继承。不过在法律上完全废除这些古老的分类,却是要到1925年的财产法律改革,地产全部改为一般可继承地产,取消限嗣继承地产、终生地产等分类,地产进行统一登记,这样《傲慢与偏见》里别扭的财产继承现象才从英国社会完全消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21
哈哈哈 我也看这本书 刚刚也对这个问题很疑惑
第2个回答  2010-12-10
原因很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