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是辽宁大连的,我的原籍是辽宁鞍山,档案被打回原籍的人事局,现在找到的这份工作也在大连。
我问过了学校的就业办,就业办的老师说我需要做如下事情:
1. 回原籍所在地的人事局,要回签好同意改派字样的原报到证。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个“要回”不需要任何证明么?
2. 需要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3. 拿着1和2到学校就业办盖章。
4. 拿着1、2、3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档案在这个过程中是如何从鞍山市人事局转到我现在准备签的单位的呢?是不是我需要到省教育厅办好新的改派手续后,再回一次鞍山市人事局让他们把我的档案寄到新的接收单位呀?
希望能详细的解答下。万分感谢!
还有一个问题,这个过程中,我的户口是怎么从鞍山转到大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