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申报未达起征点为什么还有应收税额要收?

今天申报个体户生产经营的时候,我是按季度申报的,3个月是收入31000,成本12000,按理是未达起征点,起征点是9万以上才要收税吧,但是为什么在填表格的下方还有个应补(退)税额几百块要交呢

经营收入未达起征点的纳税户,在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联合国;附加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同时免予征收了。
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每月申报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3号)规定:
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方便纳税人,未达起征点户可实行按季、半年或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内容和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对月度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未达起征点户,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未达起征点户,如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一定期限超过起征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其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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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9
又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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