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的药事管理的历史

如题所述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汉漠拉比王朝用其楔形文字颁布的法令中,有两条惩罚医药使人致死致残的条文。公元前11世纪,中国西周王朝建立了六宫体制,属天官管的医师为“众医之长,……掌众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药事。”13世纪,欧洲西西里王国的腓特烈二世颁布的一系列卫生法令中规定,药事管理从医药管理中分离出来。1407年,热那亚市颁布的《药师法》,是最早的法定药师职业标准。1683年,布鲁市颁布法律,禁止医生为自己的病人配药。1546年,德国出现了西方国家的第一部法典。1617年,伦敦药师协会成立,标志欧洲药学职业建立,药事管理范畴扩展。
中国的药事管理学
建国初期,我国对药品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调整政策、下达命令进行约束,如五十年代的查禁烟毒,六十年代查禁滥用麻黄素、安钠咖等案件。文革期间,药政管理被认为是“管、卡、压”,已经建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药政管理规章被废除。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我国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督管理,1985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5年10月,张静宇、王玉祥编写了《药政管理学概论》一书,由北京军区军医学校出版,作为内部资料交流。在此之前,国内尚无一本系统地研究药政管理的专著,也没有把药政当做一门学问进行研究。该书的编者把药政管理当做一门科学,参考有关文献,力图从管理学、史学、药学、医学、法学等方面概述药政管理学的基本内容与方法。该书中的第一篇把“药政管理”叫做“药事管理”。
1988年2月,张静宇、王玉祥主编了《实用药事管理学》(人民军医出版社 书号:ISBN 7-80020-044. 2/R.43)。从药事管理、药品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品遴选、药品审批和法律监督等六个方面,概述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为从事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院药房、药品检验、药政管理人员以及医药院校师生提供了参考。
1988年8月,李超进等编著了《药事管理学》一书(人民卫生出版社 书号:ISBN 7-117-00632-3)。作者以药学的社会和管理原则为重点,概述了药学事业管理发展简史和现代管理科学基本原理、内容、方法,简介了国外有关情况和经验。
此后,药事管理引起了教育界的重视,华西医科大学率先组建了药事管理教研组,开始讲授药事管理学。后来,各药学院校也陆续开办了相同的课程,涌现了大量的研究药事管理的文章、论文,卫生部因势利导,开办了《中国药事》杂志,为研究药事管理的人们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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