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不合格

事业单位试用期不合格

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与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对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何处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未作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国务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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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由用人单位判定,有争议的提请人事争议仲裁。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劳动者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判定不服,可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试用期内,应当对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判定是否合格应当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中组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国人部发〔2007〕109号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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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4-10
  事业单位试用期是一种工资类型,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根据人社部发〔2012〕68号,岗位工资会降级,薪级降两级,而试用期是没有工资可降的,会面临辞退的风险,但我觉得最差的结果是等一年后再转正定级,好的结果是也可能转正定级。想弄掉一个人的编制和进一个编制是同样难的,一把手想辞退你,得去编办,去人社局,去财政局改预算,在网站或者主流媒体公示,总之得脱层皮,没人会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除非你和单位领导的关系已处于不可调和的状态。在事业单位如果你没有编制,是不存在一年后转正定级的,人社局工资福利科也不会给没有编制的人转正定级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14

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4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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