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考试资格考试,非法本学生可以报考吗?

如题所述

报名条件:

如果你是2018年4月28前入学的,非法学专业可以考试,如果你是2018年4月28日后入学,非法学类本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考。
(1)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020年报考条件: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特别提示: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历年考试时间:
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
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于8月31日、9月1日开考,分两个批次。主观题考试于10月13日开考。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主观题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
历年考试时间:
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
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于8月31日、9月1日开考,分两个批次。主观题考试于10月13日开考。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主观题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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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3

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非法本可以考,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非法本不可以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9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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