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加建阁楼违法吗

我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栋楼共八层(框架结构),我是一楼,面积是65平方米。 购买后,我现进行室内装修,由于一楼的楼高有4.2米,于是,我用水泥倒制了约30平方米的阁楼,现城管部门认定我是加建夹层,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并在一天内强行拆除了。 请问:1、我的室内装修与<<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和关联? 2、我真的是违法了吗?阁楼与夹层是相同的概念吗? 3、是违反了什么法?那一条? 4、我想起诉?有希望赢吗 非常感谢!

你可以起诉城管部门,其所根据的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中的第三十八条是指对建筑物的外观进行修缮,从而影响城市建筑物的整体外观效应的相关规定。然而,你是对内其室内的装修,是在行使充分利用室内空间权的一种具体表现。城管局无权干涉你对住房室内的装修,只要你没有违反该条例对其外观进行改善,你可以充分行使你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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