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这个政策,所以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也就谈不上维权了。
上一轮土地发包大概是1996年-1998年左右,对当时符合条件的人口进行了土地发包和承包。
我们假设当时是100户,三十年内,对这100户的承包人,生产队是不作增加或者减少的,否则就是重新发包,就是违反政策。但是遇到征地等情况,可以对这100户的土地进行面积上的调整,承包数还是不能变。就算人死了,只要家里还有人,也得有一份面积调整后的土地,但是100户承包名单外的其他人,包括100户家庭在土地发包后新出生的人口也不可以加入到承包的名单中,也就是通产说的生不添死不减。一直到下一次承包的时候,再按照承包时的人口进行土地发包。
人家如果符合承包人的条件的人口比你家当时多,那么土地比你多是肯定的。再者,是不是当时人家还有老人,现在老人故去,或者原有部分承包人外出打工或者上学、就业,户口迁出,不再在村居住,但是土地依然由该户其他人耕种。不要单纯看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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