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4年至2008年在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单位无缘无故把我辞退,当时没给我交养老金,2013年我又到其单位,现在单位给临时工交养老金,不给我交,原因是我中途离开,请问之前的工龄单位应不应该给我交养老保险或做一些补偿?有可依据的法律没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