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不同意调岗,我说要辞职,人事的就要求写辞工单!但是我不想直接写辞工单,想先问清楚不同意调动岗位离职是否有经济赔偿!!麻烦专业人士能够给我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建议,谢谢!!
你好,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话,企业是不会补偿你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是调动部门的原因,你可以参照上述法条,看是不是符合你的情况,如果不符合,用人单位无需提供补偿。
二.《社会保险法》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是不会补偿员工的,因为不符合第二小点:非本人意愿。
拓展资料
那如果都是安排文职类的调动呢,且调动后的工作内容差不多,我还是不愿意调动,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因为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应聘的是前台文员,后来申请调动了部门,但是调动后一直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问了一下人事的有没有赔偿,她们就说都是文职类的调动,调过去之后又是跟之前差不多的工作,所以是没有赔偿的,,但是我现在是没有同意调过去,而且那边现在的岗位上也已经有人了!
追答这个可能有点不同了。
谁申请调动部门?你自己申请,那用人单位就没有什么责任了,理论上也不存在你不同意这种情况了。
如果是用人单位调动你的工作,虽然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实际履行了,可视作你本人同意,除非你曾书面表示你的不同意。你表达过不同意么?如果你没有表达过不同意,现在又不同意了,再要求补偿就比较难了。
曾经调动工作岗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我们双方同意的,这点我没有什么意见。 现在的问题是:重新调动后的部门被撤销,现在要调动我去其他部门,我不同意,这是属于什么情况呢?
追答那就是原来的答案了。
你不能和用人单位就调岗达成一致,估计用人单位可能会引用第四十条第(三)款,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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