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不同城市的社保有必要转移吗?

在潍坊市工作两年离职后后考上硕士,离职后已提取公积金和医保金。硕士毕业签了青岛的企业,请问入职办理社保后还有必要再进行转移的申请和操作吗?还是什么都不需要做?

个人觉得省内社保的转移是有必要的 ,因为每个市的社保是不联网的,如果不及时转移的话,在新劳动单位是无法参加保险缴费的,会影响劳动者以后退休金的领取。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

2.职工到其他地区就业,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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