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报表的各项指标和数字必须准确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活动和财产增减变化的真实情况,不能随意编造估算。
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不得前后有别。经上级核定,应填列最后核定的数字,未经核定的,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
会计报表应准确填写编报时间及经审会审议通过时间,主管领导、会计主管签名或签章,按规定时间上报。
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报表外,并应同时通知接收报表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