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公司拒卖5险一金怎么办?

我在公司做了10年工作由50岁做到60岁,公司不帮我卖五险一金应该怎么办退体有什么补偿

公司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违反劳动法。公司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社保征收机构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以此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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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4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第2个回答  2022-01-24
首先,你要搞清楚自己签没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就是一个法律维权的武器,你可以完全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或者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举报,都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弄那么维权相对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实际上就没有法律依据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所以说没有相关的证明来证据,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这种情况下。维权相对确实是比较困难。

你可以先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来往邮件之类的。五险一金你分别可以去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局起诉要求补交。10年了,建议先沟通,不行再拿起法律武器。

在某单位工作十多年了,单位不给你交五险一金,那证明这单位不是什么正规单位!正规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都按流程办理手续。如试用期多少个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等。建议你马上与单位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立马去单位财会部打印一份每年的工资表,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实我想问一句话,第一年第一个月的时候你不知道你没有五险一金吗?十年之久现在才提出来是什么意思呢?虽然这种情况一告一个准,你肯定胜诉。不过在企业干了十多年了,如果闹到动用法律手段的地步,建议你做好离职准备。
第3个回答  2022-01-24
公司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违反劳动法。公司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社保征收机构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以此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个回答  2022-01-24
仔细看《劳动合同》,仔细看,包括小字,如果合同有相关内容约定,而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就按合同;如果不符合,合同是无效的,但你的权益有效。没有相关内容约定,那就是企业的问题。首先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诉,这个基本好使,许多问题这个关口局解决了。如解决不了,找个律师咨询,前因后果详细点,他会给你解释的很清楚,需要怎么做。这个企业恶意不上养老保险是有赔偿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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