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选定一份工作前,能不能先去公司试几天呢?公司会同意吗?有很多不良厂商故意延长试岗期这样就可以少发点工资。劳动法应对“试岗期”有所规定,不应损害工人的利益。以下我为大家分享,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我认为这个没有合法不合法的规定,因为职位在每个公司的命名都是不一样,比如说:像电子厂的生产计划,和物料计划,其实他是两个职位的工作,但是又些公司都会统称为生产计划。而没有无聊计划这个职位,虽然做的是物料计划,但叫的还是生产计划。所以职位的定义不同,叫法也就不同。
公司设立3到5天的试岗期,试岗期,是一项比较人性化的管理,他是在你进入某家新公司之后,给你一个适应工作的时间,让你自己感觉在这家公司,你更适合哪个职位。也许你面试的职位不适合你,而领一个职位你却能干的非常出色。是给员工一个选择的空间。
当然这些只针对比较好的公司,职位一般都是针对办公室人员,白领,金领,职员,等职位,但是有些不怎么样的公司,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的把试岗期,就当成试用期,给你安排个职位,3到5天如果你还不能适应工作,有可能就会让你走人,而这个试岗绝大部分人员针对于一线员工,或者说,公司可能缺人量不是很大,招聘的职位也不是很急。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