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令原著作者获刑,网文大神如今跌下神坛,是自作自受吗?

如题所述

经由《魔道祖师》改编,火遍全网的古装剧《陈情令》,全网86.6亿的播放量,1.56亿的剧集点播收入,足于看出其惊人的市场号召力。

《陈情令》捧红了不少的新生代明星,包括主演肖战、王一博、孟子义等。明星们名利双收的同时,制作方也赚得可谓是盆满钵满。

不过,“前台”风光无限好,后台却显得暗淡许多,对比之下,这部剧的作者完全可以用“凄惨、悲凉”几个字来形容

根据报道,近日晋江大神级人物“墨香铜臭”(原名袁依楣,女性),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而这位“墨香铜臭”正是小说《魔道祖师》的作者。

一、为了蝇头小利,“非法出版不纳税”

其实,早在去年,就有消息爆料,墨香铜臭“非法经营出版不纳税”。如今,被判刑,锒铛入狱,也算是罪有应得。

在传统的文学圈,我们习惯于将牛到飞起的大佬级人物,中规中矩地喊个“文学大家”,而在网文界,习惯于将顶级的写手喊为“大神”。作为大神级的网络小说作家,墨香铜臭曾创下过不少辉煌的“战绩”,曾被评为晋江年度盛典最受欢迎作者,同时,还曾被评为IP改编最具价值和影响力作者等。

很难想象,一位看起来名利双收,拥有无限前景的作家,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最终被判刑。

二、是法律意识不够,还是写网文挣的钱不够多?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迅猛发展,我国网络文化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之景,海量的网络文化小说层出不穷。

新时代的网络环境,为大众提供了更多的发家致富的门道。在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挣钱的时代,不少人急功近利,想通过靠写网文来挣钱致富。不过,在这类人中,最终能够走上金字塔顶层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而剩下的不少人,为了生存,往往弃道德法律不顾,靠写低俗、擦边小说获取利益。(当然,还有一小撮人,甚至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比较匮乏,毕竟,网文门槛太低。)

但是,作为大神级别的人物,墨香铜臭难道靠写网文挣不到钱吗?当然不是。

墨香铜臭为晋江文学城签约作者,又是《魔道祖师》、《天官赐福》爆款小说的作者,光是这两部大火的作品,就给她带来了无数的流量曝光,继而使其源源不断从中受益。

话说,明明通过正道途径挣了不少,为何却还做出如此傻事呢?排除人为的“无知”,想必,大体只能用一个词形容:贪欲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浮躁年代,不少人为了出名,为了名利双收,靠不择手段,或抄袭、或炒作、或钻空子来达成目的。

墨香铜臭,因非法出版书籍谋利而获刑,这和某冰x案件,多少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

在这世间,财富本身没有任何价值意义,只不过是人们赋予了它意义;这世间,财富本无颜色,只不过我们赋予了它颜色。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足够的财富,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财富是一把双刃剑


因为追求不同,我们可以让财富有了五彩的颜色,也可以使其蒙上了灰色的色调。

自古以来,老祖宗就告诫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放利,不顾天理”。

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要想在社会站稳脚跟,就应该做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自身道德行为之导向,正大光明地追求财富。也只有这样,财富才能让你的生命变得更有厚度。反之,就只能沦为财富的奴隶,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陈情令》原著作者墨香铜臭,为了眼前的利益,自甘堕落,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景,的确是自作自受,作茧自缚。可悲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13

从法院给出的罪名“非法经营”来看,确实是袁依楣,也就是被称为晋江大神的墨香铜臭,为了利益非法售卖书籍导致的。因此可以说是她自己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谋取小利无伤大雅,疯狂在法律的边缘试探,结果没想到彻底翻了车。

一.因伙同销售人员非法出售书籍4000余册,获利近50万元,墨香铜臭等人获刑。

不经常看网文的人,可能对墨香铜臭这个名字不是很熟悉,但提起近几年大爆的《陈情令》,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陈情令就是根据墨香铜臭所写的《魔道祖师》改编而成,以及颇有名气的天官赐福也是她的作品。

按理说,这两部作品的火爆程度之高,已足以让墨香铜臭名利双收,连带着她已完成的书籍,和后期将会新出的作品,想必都会持续受到关注,她也能源源不断的从中受益。但没想到墨香铜臭却在大火的时候,被曝出这么一个致命性错误,早在2019年8月份,就有消息传出墨香铜臭被刑拘,而并没有官方文件公示此事,因此大多数人都不知晓。

2020年11月10日,杭州市一法院正式公布墨香铜臭因“非法出版”被判刑的判决书,才真正坐实了这件事。但因某些原因,法院对于她的具体判决结果不对外公示。据悉,因非法出版书籍谋利而获刑的案例不止一个,例如和墨香铜臭写过同类型小说的作者天一和深海先生二人,就因这个罪名分别被判处近十年和四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自己的特长赚取钱财是好事,但突破底线最终会自食恶果。

其次,也有网友爆料墨香铜臭之所以被刑拘,是由于她名气太大,遭别人眼红举报导致的。但无风不起浪,倘若她自己不干铤而走险的事,即使他人恶意抹黑也无济于事。错了就是错了,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觉悟。

另一方面,关于墨香铜臭的饭圈化经营也颇受争议,曾经有一女性位读者对《魔道祖师》的某些内容发表质疑,但却遭到了墨香铜臭粉丝的暴力人肉,导致她不堪网暴自杀未遂。对某个作品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却受到如此迫害,简直是不可思议,虽说是粉丝行为,但偶像买单也是应当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20-11-24
谣言谢谢!

法律关于造谣传谣有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指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等等等等有很多 ,这些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希望各位不要造谣,不要传谣,争做守法公民,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第3个回答  2020-11-13
这确实是自作自受的结果,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拥有了非常大的名气,完全不需要这么做
第4个回答  2020-11-13
我觉得她也算自作自受吧,毕竟是非法出版,没有纳税,这样对出版业很不好。希望她在里面好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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