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和托收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主要区别是: \x0d\x0a信用证是银行信用。 \x0d\x0a托收是商业信用(贸易双方的诚信)。 \x0d\x0a一.信用证是贸易双方基于规避商业风险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面开出的\x0d\x0a有条件付款的文件,属于银行信用。只要单证无误,就没有收汇的风险。 \x0d\x0a贸易双方在贸易的过程中会有以下情况: \x0d\x0a进口方先付款有出口方不交货的风险。 \x0d\x0a出口方先出货有进口方不付款的风险。 \x0d\x0a就此,双方要求银行作保,开信用证。 \x0d\x0a1.进口方向进口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把货款或抵押交给银行,开证行向出口方\x0d\x0a开出信证. \x0d\x0a2.出口方按信用证的要求出货和缮制单据并通过议付行将单据交开证行收汇. \x0d\x0a3.开证行收到出口方的正确单据,就把货款付给出口方,把单据交给进口方,进\x0d\x0a口方就可以报关提货。所以出口方只要向银行递交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单据,\x0d\x0a按照国际惯例一定能收到货款. \x0d\x0a银行在处理上述业务时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开证费,结汇费用和手续费. \x0d\x0a二.托收有二种:D/P见票付款和D/A承兑付款. \x0d\x0aD/P:一般是出货后将提单等单据送银行,进口商付了货款后银行将提单等单据交\x0d\x0a进口商清关提货. \x0d\x0aD/A是将提单等单据送银行,银行向进口商递交提单等单据前,需进口商承诺到期\x0d\x0a付款的责任,随后将单据交进口商清关提货. \x0d\x0aD/P和D/A都有收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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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8
信用证和托收区别是,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而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如下:
1、进出口彼此被告方应在买卖协议中,明文规定选用信用证方法支付;
2、进口人向其所在城市银行明确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 ,并按照一定的开证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障,请开证银行向出口人给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设立以出口人为因素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城市的通告行把信用证通告出口人;
4、出口人到装运货品,获得信用证所规定的运输票据后,按信用证要求向其所在城市行(可以是通告行、也可以是其他银行)议付款;
5、议付行议付款后即在信用证反面标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是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进口人不付款与银行无关。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如果遭到进口人拒绝付款,除非另外有规定,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务,出口人仍然应该关心货物的安全,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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