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很多年轻的夫妻应该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妻子发现自己的老公给小三转账,这个时候能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让小三把钱拿回来?实际上我们要明白,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自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将这笔钱拿回来。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句话来说,夫妻双方之间还存在关系的时候,夫妻双方之间所赚的钱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两个人对这笔钱都有着共同的处理的权利和知情权,所以老公是没有任何权利将这笔钱转给小三的,一旦自己的丈夫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可以通过相应的证据,去通过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而且我们要明白,这个转账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这很有可能就是直接的证据,因此我们必须要将这个证据保留好,因为在未来很有可能自己会和老公离婚,毕竟自己的老公都已经找了小三,身为正常的女人都不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的,所以我们必须要知道,我们一定要留好这样的证据,当两个人发生离婚财产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直接将这个证据拿出来要求对方将这笔钱追回,并且直接作为证据来去判定自己的老公在婚内出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如果有老公给小三的转账记录,那么我们直接通过法律的途径就能够将这笔钱拿回来,并且通过相应的途径,还能够让自己的老公遭受到法律的惩罚,毕竟婚内出轨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者投资、生产、经营所得的受益,均属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拥有对财产的处分、赠与、消灭等权利。但丈夫背着妻子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给她人的,应当视为“不当得利”财产。利益所有人(妻子一方)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指小三)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如果不当得利人拒绝返还的,妻子一方有权将丈夫和不当得利者一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不当得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的受害者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