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但伤者已同意不追究责任而且已经接受了经济赔偿,打人者会被判刑吗?

我朋友共四人一起把一个人打了,经鉴定是轻伤,打人当天派出所就让伤者去做了鉴定,结果一出来然后就马上立案,人就被抓进去了,现在我们已经和伤者签好了协议,伤者也同意不追究责任并且接受了我们叁万元的经济赔偿,现在人已经被关进去20多天了,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会不会被起诉、判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多久能被放出来啊?
我们现在能做些什么呢?难道只能等吗?我想知道具体要多久才出的来?
对了 起初派出所把案件移送检察院时,又被检察院退回派出所了,像这种情况是否派出所有权决定该案件可以不送检察院而撤案呢?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1、伤害致人轻伤,属于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

2、伤害案件,如果情节轻微,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并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且已履行损害赔偿义务,危害不大,被害人表示谅解,同意并提出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申请的,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处理。

3、就你所述情况,四个人打一人,并且侦查机关已经立案,那么,初步看来,该起轻伤害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由不得被害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如果侦查机关坚持不撤案,则侵害者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是否表示谅解等往往只能作为量刑考虑的因素。

综上,建议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并共同向侦查机关表明谅解、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赔偿的情况,请求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至于多久能放出来,就看具体沟通协调的情况喽,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自然会给予私了的机会,如果认为社会危害较大,必须予以移送检察院的,则可先行申请取保候审,待检察院阶段再次沟通、协调。即使最终上了法院,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不予处罚或适用缓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2
达到轻伤,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会被起诉,会被判刑,但是法官会在量刑的时候考虑一些情节,比如你们对于伤者的赔偿,认罪态度,一般关最多30天,量刑比较低的话,现在已经关的20天也是会算到整个刑期里的
看这个情形不会判很重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3
1、如果是刚被关在看守所20多天的,所谓的“派出所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应该是指公安机关抽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不管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在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检察院都会将案件材料退回公安机关。
2、如果确实由殴打致人轻伤的,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赔偿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只是在量刑时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而已,而不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现在应该马上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并可以先申请取保候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22
四人打一人,不是寻衅滋事,就是聚众斗殴。看下面135-142条吧。再看99-104条。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201/20/3450021_74164016.shtml
相似回答